北京大學環境工程系教授葉正芳直言目前工業園區的污水處理廠,相當部分是“過水廠”。工業園區產品種類多,排放污水不均衡,水質、水量變化很大,而污水處理工藝大多采用活性污泥法加上混凝沉淀或過濾,“這是以不變應萬變,不可能具備處理復雜化工污水的能力”。
環境咨詢公司ERM中國區總裁謝輝發現,工業園區掛羊頭賣狗肉是常見現象,“說是電子工業園,其實化工、重金屬都進來”。據他了解,不少工業園區在工業污水中混入生活污水,“處理談不上,稀釋后至少濃度降低了”。
“過水廠”排放卻能達標,江蘇省連云港市響水縣一位環保執法人士道出其中奧秘:污水排放指標有幾十項,但真正被嚴格執行的,不過COD、氨氮等三四項,由于只能做常規處理,“最后可能也就COD能達標”。
“現階段國家的環保要求就是這樣。”上述人士表示,再加上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企業交排污罰款遠比處理廢物合算。馬勇了解到,不少企業在做年度預算時,甚至早已把排污罰款納入其中,有些甚至揚言要把一年的罰款都提前交了,“這相當于罰款換排污權,違法變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