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南縣環保局對環境違法案件實行“雙重督辦”制
發布時間:2017-07-29 來源:
近日,縣環保局在實踐中探索出環境違法案件“雙重督辦”制,對5家涉嫌環境違法企業以及其所在轄區的環境監理所進行限時掛牌督辦,以進一步規范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制度,提高解決環境違法行為的時效。
此次被督辦共有5家環境違法企業和3 個基層環境監理所。這5 家企業有的涉嫌非法回收、轉運廢舊鉛酸蓄電池,有的私設暗管偷排廢水,有的未經環評審批、無污染治理設施就投入生產。所排放的污染物直接對周圍分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為此,蒼南縣環保局對以上5家企業,進行掛牌限時督辦,責令企業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按照有關規定補辦相關環保手續,限期完成技改任務,清除不良的環境影響,驗收合格之前禁止擅自恢復生產。
與以往督辦案件不同的是,此次督辦不僅僅針對企業,也對企業所在轄區的環境監理所進行限時督辦。責令基層環境監管部門加強監督,限時辦結。(洪欽寶)